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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决定在本市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以下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 2.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致青春”优秀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展示了青年卫生健康工作者立足岗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良好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经研究,2018年继续开展第四届全市“致青春”优秀卫生健康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年卫生健康工作者是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实的后备力量,开展第四届“致青春”优秀卫生健康工作者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者发扬首创、奋斗、奉献的红船精神,为广大青年卫生健康工作者树立先进典范,为“健康嘉兴”建设奉献卫生计生行业的青春力量。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致青春”优秀卫生健康工作者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和绿色化改造,根据《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134号)、《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标准(试行)》(嘉经信产数〔2020〕89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嘉兴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现将《关于推进嘉兴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