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3790
2014年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工信部、发改委、财政
2014年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及食药总局等部委《关于推动婴幼儿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办法》,明确指出:“鼓励符合生产资质条件的企业以资产和品牌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通过《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达标认证的企业兼并未通过达标认证的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大型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实施强强联合、兼并改造中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