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媒体集中报道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强化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一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彻底排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同时要全面检查已获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iso体系认证都包含哪些?三体系认证又叫三标体系认证或三标一体,包含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是以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法、标准法和计量法等法规和产品标准为依据,通过组织构架的建立、岗位的设定、岗位职责的划分、岗位制度和流程的制定从人员、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经营品项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有效运行和管控,以达到人员、质量保证、环境保护、顾客满意和企业受益的一种宏观的管理理念。 企业进行三体系认证的意义: 一、三体系标准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1、使企业的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途径:建立管理体系后,系统、规范的制度化文件成为企业上下人人遵守的内部法规,使企业的管理走向法制
为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职能,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对该辖区某建材经营部销售的冷轧带肋钢筋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检测报告和内江市东兴区2022年建筑用钢筋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2015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小家电等5大类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抽样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3月22日发布2020年吉林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通告。通告显示,经检测,本次共有42批次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产品抽查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76%。其中,1批次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接缝剥离强度不达标,被认定不合格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他承检机构: 为促进我市煤炭生产加工及经销企业不断重视煤炭质量,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善空气质量,规范商品煤经营秩序,根据《产品质量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武威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武政发〔2020〕13号)《关于加强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工信发〔2019〕133号)等要求,特制定《武威市商品煤质量市级监督性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2020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威市商品煤质量市级监督性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2020版)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该新规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公告一经推出便引起大众的关注,众所周知,近年来建材行业产品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那么此次相关规定的出台,是否会对规范市场秩序起到良好的作用呢?建材企业又该如何通关呢?为此,记者对建材市场进行了走访,预测质检新规的出台将会对建材行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新规》出台,行业或逐渐往规范化发展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为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3月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关于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就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规范有序、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