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他承检机构:
为促进我市煤炭生产加工及经销企业不断重视煤炭质量,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善空气质量,规范商品煤经营秩序,根据《产品质量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武威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武政发〔2020〕13号)《关于加强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工信发〔2019〕133号)等要求,特制定《武威市商品煤质量市级监督性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2020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威市商品煤质量市级监督性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