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义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城区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人、非机动车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民警指挥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劝导; 二、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三、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只准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四、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不得闯红灯或采取绕行的方法强行通过路口。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五、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专用区域内有序停放,禁止在机动车道、汽车停车位、人行道等区域内随意停放; 六、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侧行走; 七、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八、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九、对不服从管理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