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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教师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教师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按照中共富裕县委办公室 富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教育系统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7〕27号)文件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选调在职在编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报名人员本人必须是县外中小学校编制内在岗教师; 3.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教龄满3年以上;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 6.近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理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因其它特殊情况不适宜参加选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