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
2018年5月1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税款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 (1)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营改增后,盘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收入是否包罗增值税? 本文摘要:最近遇到许多纳税人咨询小编,转让房地产时,转让收入到底含税还是不含税,怎样确定计税依据?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做统一回复:问:营改增后,盘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收入是否包罗增值税?答:《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小我私家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划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第五条划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钱、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最近遇到许多纳税人咨询小编,转让房地产时,转让收入到底含税还是不含税,怎样确定计税依据?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做统一回复:问:营改增后,盘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收入是否包罗增值税?答:《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小我私家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划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加强企业全员对“营改增”的理解和认识,更好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2016年5月11日下午,建投企业邀请安徽华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企业开展“营改增”培训。建投企业全体员工参加培训
现在南宁注册公司越来越容易了,一个公司一周就可以得营业执照,不出半个月便能把整个公司办好下来。而一个公司注册下来后,还要做些什么事情呢? 答:注册公司后必须要做的两件事: 一、公司成立的次月开始,每月15号之前,必须到税局进行纳税申报; 二、每年1月1日—6月31日,必须对公司进行企业年报(以前叫企业年检)。 一个公司成立下来,就意味着承担社会责任,必须要对社会负责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