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设置
金融学术硕士是以金融学术研究型人才为主要培养对象的硕士生项目。 金融学院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最早招收金融学研究生的院校单位之一——早在1953年国家试办研究生教育时,当时的金融系就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始招收银行、保险方向的研究生。改革开放之后,我校金融学科于1983年开始恢复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1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第二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我院货币银行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College Of Shenyang University)是辽宁的一所普通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民办学院,创办于2001年,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拥有较强的教学力量雄厚师资力量,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 沈阳城市学院,位于辽宁沈阳,始建于2001年,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大潮中诞生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其前身是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沈阳城市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机场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为大众出行提供便利,在交通网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因此机场一般人员密集,在这些地方,每天会有许多垃圾产生,为了有一个舒适的等候环境,垃圾桶是必不可少的
学校注重技术技能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在全国较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2009年学校成立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颁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意见》。2012年成立创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十五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本文摘要:日前,河北省公共卫生身体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对互联网医院人员执业、网上医疗和处方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实施细则所称的互联网医院,还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相结合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根据实施细则,河北省在互联网医院获取医疗服务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应该需要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展开查找
自主招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考生一般要求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下面太阳教育网给大家介绍2020年陕西自主招生院校有哪些: 2020年 西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0年〕35号)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2020年西北工 2020年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由简章可知,2020年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商网上报名时间是:2020年3月1日上午9点--2020年3月20日上午9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 为了选拔在农林学科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人才综合评价及选拔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7月24日至25日,在浙江省衢州学院举行的省第十五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暨第十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浙江省分赛区选拔赛中,我校学子发挥出色,共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的优异成绩。其中,全省专科技术类一等奖2项中,我校占1项。 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是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A类学科竞赛,重在提高学生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和潜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根据萧价【2017】14号文件自2017年7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污水处理价根据萧价【2016】45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非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根据萧价【2016】46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污水处理价根据萧价【2014】46号文件自2014年8月1日排水时间起执行。 居民生活用水: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