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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有效促进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具体工作方案,经2015年4月24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和4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学院据此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于6月30日之前将本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 二、请于6月1日之前将本学院合格评估工作联系人报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信息表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 1.《山东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 传真0532-8605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