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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国资委联合省科技厅印发《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属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清单的通知》(皖国资科规〔2021〕165号),首次将省属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清单”(简称“尖30”)项目视同省科技重大专项,提高了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层次和水平。 《通知》明确,经省属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和公示,对报送的桩板式道路结构工业化建造成套技术研究等26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列入省国资委2021年“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清单”,连同“尖20”尚在攻关的2个项目,扩容升级为“尖30”攻关项目。《通知》要求相关省属企业,按照“科技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做好细化分解工作,制定研发攻关计划,大力开展研发攻关,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为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做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2月2日,省国资委在肥召开省属企业基金工作座谈会。从事基金投资业务的省属企业负责人和省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朱胜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企业财务快报反映,1-8月份,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6075.4亿元、同比增长17.9%,利润总额533.6亿元、同比增长17.5%,劳动生产总值1319.7亿元、同比增长10%,已交税费总额439.3亿元、同比增长11.1%。8月末资产总额16582.9亿元、同比增长7.4%,所有者权益6838.8亿元、同比增长13.1%,资产负债率58.8%,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截至7月末,在全国省级国资监管企业中,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位居第11、第6和第3;在中部地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位居第2,利润总额位居第1;在长三角地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位居第2
1,简谈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认识,“研发经费统计”,即,研究+开发+统计,“研究+开发”是技术部门工作是源头,财务在此基础上归集费用。我们从多年的工作中认为应该是以技术部门为先导+财务的配合。 2,研发费用统计我们认为是企业的创新管理(即研发项目费用管理)工作,我公司自2013年就开发了“企业研发项目(费用)管理系统V1.0版”,是该平台的创始人单位,2018年作为新疆科技生产力开发的“企业研发项目(费用)管理系统V2.0版”的项目负责人获得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500万元)的政策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根据省政府授权监管相关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安排,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中定于2022年12月14日(周三)在中煤矿建集团开源路桥公司职工群众来访接待室,接待省国资委监管省属企业**群众和**事项,**职工群众可提前3天通过电话登记,预约接访。开始时间为上午9:00。 1.职工群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反映问题,反映事项一并纳入领导接访事项,统一建账、闭环办结
省国资委出台《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 近年来,省国资委按照***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重要论述要求,推动省属企业聚焦主业加快发展,持续培育新动能,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产业布局过宽过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主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对标沪苏浙加强主业管理好的做法,省国资委研究制定并于近日出台了《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皖国资科规〔2022〕54号),明确了主业管理的职责分工、主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主业确定的程序和报送材料、主业管理重点和全程监管等内容,全面规范,系统明确。 《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是省国资委第一次就主业管理工作专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加快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增强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省属企业“江淮柱石”作用,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17年12月5日)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拟任人选吴劲松同志进行公示: 吴劲松,男,汉族,52岁,籍贯、出生地青阳,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0551―12380;邮政编码:230091;举报网站网址:[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