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收缴
总台央视记者今日从云南普洱森林公安获悉:连日来,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中,接连查获5只无证驯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并把它们移交给救护机构救护。 3月12日,在江城县嘉禾乡洛洒村的一户人家里,一只猴子在院子里四处转悠,并任意翻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玩累了以后,它爬到这户人家猪圈的墙上睡了起来。虽然这只猴子与主人相处得其乐融融,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驯养野生动物必须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无证驯养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江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把这只猴子收缴
朔州:2男子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12月16日,右玉县公安局查处2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违法人员马某和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共收缴烟花爆竹70余箱。 当日上午10时许,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皮卡车有运输烟花爆竹嫌疑,遂进行跟踪布控,于下午2时许在宏泰小区一居民楼内当场查获20余箱各类烟花爆竹,抓获违法人员马某(男,23岁,右玉县人)。 同日下午4时许,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银色皮卡车装有大量烟花爆竹,遂进行跟踪布控,在七里铺村当场查获杨某存放在自家库房的烟花爆竹49箱,违法人员杨某(男,32岁,右玉县人)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龙圩区组织开展春节、“三月三”、“七一”、自治区60周年庆等系列节庆文化活动26次,组织送戏下乡巡回演出、戏剧表演示范演出、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拼等文艺活动160次。 2018年,全区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963件,开展安全检查232次,在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活动中收缴“***”码报1963份。全区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2起;12件已结案
2017年全年组织开展春节、“三月三”、“七一”等系列节庆文化活动、送戏下乡巡回演出、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拼等文艺活动共25场。 龙圩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指标共16个,其中13个结合龙圩区扶贫攻坚任务于2016年先行建设完成。2017年新建3个,分别是:大坡镇白鹤村、龙圩镇古凤村、新地镇新地村,全区16个指标全部建成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