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135号)要求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今年5月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发改投资〔2020〕327号已经分解下达的部分投资计划,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剩余部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0年7月29日-3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8月7日上午,第二十二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据介绍,本届农交会将于9月26日至2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本届农交会以“科技、绿色、品牌、质量”为主题,由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农民日报社协办;廊坊市政府、河北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贸促会、省农发办、省农科院承办
2020年12月4日,受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委托,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在广西南宁市主持召开《蚕种管理办法》修订稿研讨会,征求广西专家对该稿意见。来自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河池市蚕业技术推广站、河池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宜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兴业县华盛蚕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计17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副主任陈涛主持,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原副所长李奕仁、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潘志新、韦伟参加会议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 为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公告,明确第二批12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单位,包括10个畜禽保种场、2个蚕基因库。其中,首次建立了温岭高峰牛、西藏羊、静原鸡、长顺绿壳蛋鸡和敖鲁古雅驯鹿等5个国家级保护品种保种场;首次确定了2个国家蚕遗传资源基因库。至此,159个国家级保护品种保护覆盖率由2021年的92%提高到96%,为2023年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水利部办公厅日前发文通报表扬《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大连市水务局上榜。 2022年3月,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部门联合举办了《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在全国各地集中开展并贯穿全年。大连市水务局联合各相关单位按照活动安排,全面做好组织推动和宣传实施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3月2日,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渔委”)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宣布成立新一届黄渔委,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章程》。 会议强调,水生生物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对保护黄河生物多样性、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1月19日上午,江苏省农药总站沈迎春研究员来公司进行农药登记的相关政策解读。公司陆凡总经理,沈素文、胡存中副总经理,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研发部、推广部全体科技人员、登记人员等24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党支部孙以文书记主持。 沈迎春研究员一直从事农药产品检定与登记管理工作,20多年来,见证了江苏农药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从低水平同质化向高水平差异化发展历程
近日,农业农村部批复128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我省枣阳市、孝感市孝南区、沙洋县、阳新县4地入选,本轮试点期限两年,至2021年底。 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10多年来,总数超过10万个。从2007年起,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连续11年呈两位数高速增长,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户加入了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为切实保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农村部日前对“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决不能出现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农业农村部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乡、村,落实到生产主体,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决不能出现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风险监测力度,重点抽检节日期间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及时研判和处置发现的风险隐患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通知指出,要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公共服务供给、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推进县城稳定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无障碍落户,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通知明确,要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