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
外资公司的股东可以由中国居民担任吗? 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就是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但是,跟其他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是不一样的。创业者们之所以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就是因为这座魔都城市的魅力无限,上海的国内外资源整合以及上海双创的氛围、人才交流,这些都是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那么初次设立外资公司的创业者就想知道外资公司的股东可以由中国居民担任吗?今天小编就化身解答问题小能手为大家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快来看看吧!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 2、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3、外资注册公司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随着今年来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创业者,而在众多创者人士中、注册公司的人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很多人对于公司的核名以及注册时间不是很了解,下面核名网的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核名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1.注册新公司时,需要提交公司名称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公司才能注册。提交前可通过在线预核名 快速得到核名结果
一、公司经营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迁出地登记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二、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变更
考过注册会计师可以干的工作很少吗?难道说就审计和会计这两种方向吗?其实,对于不了解注册会计师的零基础考生来说,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就业范围更加有利于我们认真学习。 注册会计师能干的事情很多,无论是拿证以后进入事务所、还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注册会计师要干的本质工作都围绕这些: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另外,如果不从事审计方向的工作,也可以做很多的会计方向工作,比如企业的高级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等
1、城阳公司注册时需有实际的经营地址。住宅可以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但是需提供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场地证明等); 2、如果是外地的人员想要公司注册,那只能使用银行的U盾进行办理,其他省份的银行U盾不能使用了,也就是说,后续公司注册,只能使用的U盾了。 3、有关个人所得税缴交的问题,在前期的时候,公司注册没有经营或者是没有收入与支出的时候,是无需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但是,现在政策改了,无论如何,现在都需进行纳税申报,以前的需要补报
樟木头注册公司或个体户,需提供以下7项资料: 1、提供三到五个公司名字,(现在工商局不负责审批公司名称,需申请人自行判断名字是否能用,没有同行在用的就是可以注册的)。 2、经营范围。(现在经营范围不能自主描述,只能在系统里选择,所以请提供你想要的经营范围给我,我根据其中的关键词在系统里搜索出结果,再由你来选择)
为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登记条件,深入推进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实收资本备案事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局取消实收资本备案,在商事登记簿中不公示实收资本事项。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备案事项
时间:2020-07-03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浏览次数:2962 设定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2004.3.8)第6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年报对象在大朗镇登记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报报送时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发行人系经天孚有限2011年8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资〔2011〕1231号文批准,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江苏公证审计的净资产121750093.10元为基准,按照1∶0.4854的比例折合为5910万股,由天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述出资已经江苏公证审验,并出具苏公S[2011]B015号《验资报告》。2011年9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天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