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刚刚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如何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的?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近日,含山县出台了《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6章18条,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原则、管理内容、管理程序、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管理原则
春节放假前2019年2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补充通知”并不多见,本次《补充通知》的下发,其原因度川管理研究部认为: 第一、“挂证”涉及面广,《补充通知》的下发使得原《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更完整,更有利于执行; 第二、原《通知》下发后,涉及退休、内退、买断社保等特殊情况人员如何对待是个问题!本次补充通知予以明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本次能够通过《补充通知》予以明确,这也是对大家关注问题的回复,在此我们要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点赞! 欢迎业内人士,在主管部门政策出台后,能够客观真实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意见。 第三、《补充通知》的下发,从一个侧面也体现“挂证”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将是大概率事件
引爆中国社会舆论的“唐山打人案”有新进展。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包括地方公安分局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河北省监察机关调查。 《人民日报》在社交媒体微博发文报道,被调查的包括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和多名派出所所长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编制了《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由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这一难题在今年有了新的解决方案。2021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 《意见》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为主线,围绕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做实同级之间的监督、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压实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等方面,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