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km2
按照自治区要求,2019年我盟各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按照自治区要求,2019年我盟各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期完成了境内124条河流和129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各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告,自治区水利厅审核汇总通过。 为进一步落实河流湖泊空间管控边界,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我盟苏尼特左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西乌珠穆沁旗等4个旗县按照《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总河湖长第1号令》和《锡林郭勒盟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已完成了努格斯台高勒、布尔噶斯特郭勒、巴拉格尔郭勒等13条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和恩格尔河、道仑郭勒、苏鲁滩河等18条流域面积1000km2以下河流的管理范围界桩埋设工作,累计埋设界桩700余个,其中,苏尼特左旗埋设190个、正镶白旗埋设200个、太仆寺旗埋设120个、西乌珠穆沁旗埋设20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