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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413号)的文件精神,依据《邵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办法》(邵院行字[2006]5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邵阳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与评奖的成果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