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
3月7日,中国科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科控股共同签署了《中
3月7日,中国科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科控股共同签署了《中国科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中科院党组成员、秘书长邓麦村,上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吴清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此次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产业政策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的具体措施。中科院京区企业党委书记、国科控股董事长吴乐斌主持签约仪式,国科控股总经理索继栓,上交所副理事长张冬科等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据“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促进科技产业政策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共同支撑中国科学院系统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建设科技强国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市场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市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运行不断规范,为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中国重要作用。各企业债券发行人抓住时机,积极融资,获取资金,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壮大。为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也为了维护债券行业的良好公众形象,大家梳理了债券发行人重要义务,并做如下告知: 1.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年度的年度报告,于8月31日之前披露上半年的半年度报告; 2.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按照《企业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债券交易场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3.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相关信息应当在债券交易场所及以债券交易场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披露,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5.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