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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领军人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5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在沪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推广、教学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的科研、推广、教学和经营人员。 (二)选拔人数:全市共选拔10人。入选对象将同时作为上海领军人才后备队成员,可被择优推荐申报上海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