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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6年法务部表扬推展犯罪被害人保护工作有功人士及团体
公告“106年法务部表扬推展犯罪被害人保护工作有功人士及团体实施计划”1份,欢迎本校教职员工及家长如有推荐名单,请于106年5月25日(星期四)前函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张贴者:2017年5月20日 上午8:38学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5月20日 上午8:40 ] 一、依据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6年5月5日北市家防综字第10630721110号函办理。 二、请依旨揭计划第五点及第七点推荐原则,就“性侵害及家庭暴力被害人服务”及“儿童及少年被害人服务”2个表扬类别进行荐报,如有推荐名单,请各校于106年5月25日(星期四)前检附推荐表(“推荐(机关 )单位”字段免盖学校印信)函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转送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汇办,若无推荐名单免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