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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
参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精神,我省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借用资质、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