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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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至13日,由百奥迈科(Biomics)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2008中国生物药物创新研究论坛在安惠国际培训中心隆重举行,我公司董事长朱远源博士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朱远源博士首先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百奥迈科(Biomics)公司的基本情况,并着重介绍了我公司独特的核酸药物开发技术平台,特别还谈到了最近国际上核酸药物研发的最新动态,与会代表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并对本公司的发展表示了高度的评价。 本次论坛是在我国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召开的,旨在交流海内外生物医药技术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和最新动态,为国内外生物医药技术学术界、产业界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以促进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在21世纪获得更快的发展;本次论坛由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学会、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百奥迈科(Biomics)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协办,在海内外产生了热烈的反响
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的最后一个月已接近尾声,食品伙伴网为您梳理一下12月国家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一起来看一下吧! 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4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告,共通报了6946批次样品的抽检情况,有3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涉及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10个大类产品。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占26批次,成为本月抽检的重灾区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当地药监局审核颁发。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作出具体规定,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制定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9月16日。根据南美海外华人新闻15日的报道,最近,哥伦比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招募志愿者,为新的冠状疫苗的临床试验的第三阶段做准备。 据报道,该部门发表声明说,哥伦比亚是拉丁美洲第一个开始新皇冠疫苗临床试验的国家之一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药品上市后监管的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样式。为规范药品行政许可证明文件样式和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包括正、副本)等7种许可证书样式(见附件1)。新版证书的正、副本上须注明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督举报电话,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人参皂苷rg3保健品、药品、食品如何选择? 目前,很多商家为了从中牟利,创造出很多假冒伪劣产品,这里列举几个产品,希望消费者不要轻易上当。 市面上号称含有人参皂苷Rg3的保健品不在少数,但其实大部分功效成分并不是人参皂苷Rg3。如果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的话,你会发现根本没有任何一款保健品明确其功效成分是人参皂苷Rg3的! 某款宣传力度极高的产品号称含有高纯度人参皂苷Rg3,实则其功效成分仅仅是人参总皂苷(人参皂苷Rg3是从人参总皂苷中提取得到的,但是其含量极低,两者完全不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确保新旧法规过渡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就新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称新平台)和原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称旧平台)衔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 第35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现就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等7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1年 第17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硼酸和硼酸盐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对苯二胺等32种组分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维甲酸等8种组分检验方法》《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7项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作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修订或新增的检验方法,纳入《规范》相应章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3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32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我院于2012年5月,首次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成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目前,共有29个专业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分别为血液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骨科专业、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乳腺外科、肾病学专业、风湿免疫专业、耳鼻咽喉科(咽喉科专业、鼻科专业、耳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眼科、妇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肿瘤科、呼吸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放射治疗专业、胃肠外科、儿科、变态反应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肝胆外科。目前,共有33个专业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分别为胃肠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全科医疗科、变态反应专业、妇科专业、耳鼻咽喉科(咽喉科专业、鼻科专业、耳科专业)、血管外科、眼科、心外科、心血管内科专业、甲状腺外科、呼吸内科专业、骨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乳腺外科、胸外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医学检验科、肿瘤科、泌尿外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皮肤科、烧伤外科专业、内分泌专业、放射治疗专业、风湿免疫专业、肾病学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儿科、肝胆外科。现Ⅰ期临床试验中心正在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