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
崔术岭,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9月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取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翌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309201110665055。 本律师专业知识扎实,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精湛,执业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坚持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作为自己一以贯之的执业准则;坚持把“四海泽地民为地,五岳擎天法为天”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价值理念;坚持把“民乃邦本,法乃公器,仗义执言,赤胆**”作为自己永不敢忘却的行为标尺和永不敢推卸的神圣职责
王娅梅,1967年11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学位,英语四级,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证号:16101199811648749 王娅梅律师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从事律师工作前在国有大型企业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成为专业律师后,先后担任了几十家企业法律顾问,代理过数百件经济、民事案件,凭着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熟练的操作技巧及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维护了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近日,有多位当事人向本律师咨询婚姻法律问题,现将问题整理如下: (1)他和女方结婚3年了,孩子1岁半,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后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共同房产份额来折抵相应抚养费。后双方离婚,半年后,双方复婚,又经2个月,双方再次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双方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无共同债务需要偿还,后女方联系男方,要求分割房产,问她能得到房子吗? 王兵律师经过分析后,告知男方,首先,两份离婚协议都是合法有效地,就第一份协议来说,双方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离婚后,男方享有相应物权,而女方仅是房产份额中债权部分,此债权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后一份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已明确说明,双方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段俊锋律师,男,中共党员,军队转业干部,先后在广西古方律师事务所、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宝源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执业于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近30年,成功办理过数仟多起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等方面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亿元。能精确把握各种案件胜诉的机会,具有承办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的丰富实践经验和能力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月11日表决通过的这两部税法,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税收法定”的进程。 与城建税暂行条例相比,城建税法有哪些变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城建税法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 “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
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超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某妻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发表如下观点,供法庭参考: 一:被告王某某不构成犯罪,是没事纠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应是村委会成员,或者是党支部成员,受到政府委托办理委托事务。本案中,支部书记王某某办理的是村委会的事务,但是也并未受到政府授权,因此双方发生的是民事纠纷而构不成刑事犯罪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4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十二层) 电话:13812345148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引用的转载资料,若权利人认为侵犯其知识产权,请与本律师联系核实后即予以删除!
海口工伤赔偿律师解答: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本律师为您准备了基础的相关知识。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任利峰,女,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专业,擅长公司经济纠纷及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刑事辩护,执业期间曾办理和参与过矿产整合经济纠纷和政府PPP项目。 本律师秉承法律为人民服务的执业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要:原、被告系弟嫂关系,2013年9月9日,原告在自家清理杂草,被告前来阻拦,原、被告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后原、被告家里赶到,相互扭打,邻居报案。原告被送往医院就医,经诊断右侧3、4、5,左侧5、6、7肋骨骨折,住院20天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