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警察局侦破一宗涉嫌以兑换钱币为借口实施诈骗的案件,拘捕一名内地男子,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检察院经分析案件资料后,认为有强烈迹象显示上述内地男子(嫌犯)触犯《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4款a项所规定及处罚的“相当巨额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上述犯罪行为可判处2年至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