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
“信息共享是实现从办案到类似案件监督的基础。但目前,获取完整数据不仅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不符合实战要求。因此,必须加强法律监督的需求导向,充分利用上级政策文件,积极对接相关数据源单位,多渠道获取辖区内执法司法数据和信息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4日发布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批复》(法〔2013〕138号)的批准,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5月12日,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将小龙(化名)、小杨(化名)、小刘(化名)、小飞(化名)四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一案向通辽市扎鲁特旗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四名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考虑到四名涉罪人均系不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不批准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不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着对涉罪未成年“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小龙、小杨、小刘、小飞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中新网杭州12月4日电(记者郭其钰 通讯员 范跃红)记者4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联合浙江省委宣传部、共青团浙江省委等十二部门共同出台《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帮助曾经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的新制度。2014年浙江出台了《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但现实中却存在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被不当泄露的情况
法治安徽网讯 9月1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刘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健利用担任淮南市代市长、市长,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主任,以及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项目、人事调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