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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常工信创新〔20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常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8%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3.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请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汇总后推荐上报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水平,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实施源头替代,助力工业绿色发展。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5月19日举办2022年深圳市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替代培训会(线上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深圳市2021年度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三)工业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及应用; (四)工业VOCs源头替代与治理; (五)企业低VOCs源头替代实施与核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府办〔2017〕22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9号),根据《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纳入2020年项目库予以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智能化应用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扶持方向:支持企业为扩大再生产,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开展对生产制造环节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能力进行改造升级的项目;支持以安全、绿色、环保、节能、节水为目的的技术装备改造及生产环境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