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其中本市户籍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浦西各中心城区和浦东新区(不含原南汇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郊区各区(县)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太阳8722入口
近期,各地反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印花税税收政策不够明确,使基层在实际工作中不便执行。为规范税收政策,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涉及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印花税予以免征。 二、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新闻办公室透露,财政部会同住建部下达了2012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12亿元。 据介绍,其中东部地区41亿元,占19.3%;中部地区106.1亿元,占50.1%;西部地区64.9亿元,占30.6%。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
9月1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其中,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各管理机构审核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年提取额度由之前的最高不超1.8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2万元。 除了提高无房租赁提取额度外,此次调整还包括扩大无房租赁提取范围,增加对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的提取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今年除了继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将通过提供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减免相关税收等措施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财政部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扩展到全国。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渠道,从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的合理需求,缓解租房职工的经济负担,根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放宽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含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50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3]49号)以及《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廉租住房(购改租)、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益房发[20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的支出。此款项列各级、单位支出,填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经济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310)。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
1、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还要进行审核,有的地区是3年一审或是5年一审。审核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继续租住,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据房贷利率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其发展还会处于很好的态势
2018年第二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共计1592户,通过民政、市场监督局、财政、交警、人社、残联、地税、国税、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等部门联审,366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保障条件,1226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其中,10户按照廉租价格收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15日(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31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相关部门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2009年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第10年。在这10年里,发展的春风染绿了青藏高原,政策的甘霖滋润了河西走廊,腾飞的号角震动了三秦大地,西部地区发展的脉搏跳动得分外有力。 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周年之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09年计划新开工的18项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西部大开发的号角再一次嘹亮地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