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
中新网12月29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出通知称
中新网12月29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出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 这份名为《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称:一、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 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近日,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发布了2021年第二季度海南省旅游客运
近日,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发布了2021年第二季度海南省旅游客运市场投资预警公告。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为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我省旅游客运市场,避免盲目投资,维护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推动旅游客运市场良性发展,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海南省旅游客运市场投资预警公告,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据介绍,《若干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该局已经批复同意新增道路旅游客运企业180家,拟新增道路旅游客车571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