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近日,由刘强东、章泽天等人持股的海南三亚天博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刘强东已从17家公司的主要人员中退出,并大多属于京东集团。 天眼查显示,11月29日,海南三亚天博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杨世毅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瑞玉担任监事
3月16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公司)宣布通告称,董事长程辉、董事张瑞杰、董事陈磊、董事于秀丽、独董高学理、独董李世祥等因小我私人缘故原由申请辞去现在所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 详细情形如下: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程辉先生的书面告退讲述,其由于小我私人缘故原由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非自力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本次告退后,程辉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第三届第四次理事会暨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第八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安徽顺利召开,致信信息受邀出席会议 3月6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第三届第四次理事会暨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如期举行,会议围绕实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工作目标,强化内部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加强标准报批、宣贯、贯标等工作,听取各领域专家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给予行业会员咨询与支持,扎实推进监理分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3月7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罗涛会长和曾继新秘书长作的协会相关报告、协会内部管理制度等议案,听取了监事长及监事意见和建议,开展了常务理事会代表交流互动活动
2022年8月26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净化银行业、保险业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中国银保监会近期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知》指出,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各级监管机构要配合相关部门,强化监管,重点打击以下活动: 一是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利用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变相吸取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不营运的营业执照不去注销,国家法律会理解为照常营业,照常营业的执照就有法律责任接受执照年审、企业税务申报等事项。执照未按时年审及税务未按时申报都是要罚款的。法定承担人是法人代表和个体户的企业主
中国***24日发布消息称,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中国***起草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以下内容:一是完善信息披露原则规定。新增了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要求,完善公平披露原则,同时明确自愿披露原则的相关要求,进一步鼓励自愿披露
3月7日上午,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丁世龙会见公司拟任监事、美国万通国际首席法律顾问和战略及公司发展负责人卢卡斯。 丁世龙首先对卢卡斯此次到访表示欢迎,并对卢卡斯长期以来致力于国家电网公司与美国万通国际的合作表示感谢。在会见中,丁世龙介绍了公司自2018年以来实施“351”发展战略和“1+7”经营策略,在国内保险行业深度调整、监管强化背景下所取得的成绩
姑苏区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是依照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依法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的机关。监事会或监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等情况,并在发现公司经营异常时,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但监事会或监事履行相关职权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范畴,该权利的行使与否并不涉及其民事权益,且公司法并未对监事会或监事行使权利受阻规定相应的司法救济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