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减负
农业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从公元前594年的初税亩开始征收。1950年,农业各税占国家各项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40%。1958年6月,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4月7日上午,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波一行来市民政局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行动进行座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举纲主持会议。 会上,童举纲简单介绍了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情况及近几年在社会组织管理上所作的工作举措。他指出应结合2022年株洲市“市场主体培育年”的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工作的开展,优化服务,优化政策供给,做好企业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福建省经贸委、深圳市金融办: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落实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拓宽小微企业(系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省级、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依据《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与属地财税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小微企业。已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加快研究出台鼓励所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激励制度,可采取对参股创投企业设置投资小微企业的最低股比要求、支持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孵化器类企业投资,对投资小微企业的项目进行跟进投资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