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803
简介:据统计,自2020年3月1日至9月2日
简介:据统计,自2020年3月1日至9月2日,全疆14个地(州、市)1392个项目应享受政策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215803.24万元,实际已享受政策减免215803.24万元,实际减免完成率为100%,其中,自2020年7月17日至9月1日,14个地(州、市)34个项目应享受政策减 据统计,自2020年3月1日至9月2日,全疆14个地(州、市)1392个项目应享受政策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215803.24万元,实际已享受政策减免215803.24万元,实际减免完成率为100%,其中,自2020年7月17日至9月1日,14个地(州、市)34个项目应享受政策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5594.12万元。 根据自治区《印发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自治区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和口岸)规划区内开展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中小微企业,由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又根据近日公布的《自治区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性政策落实的意见》减免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政策将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