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水
黄河刘家峡库区良好水体水源保护项目于2021年4月12日由临夏州发改委批复,州人民政府批复临夏州惠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现将黄河刘家峡库区良好水体水源保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6月1日(10个工作日)
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雅发改审批〔2021〕34号文批准同意的“茶祖路道路工程”,四川黎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委托德阳润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相关要求对《茶祖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网站公示次日开始计算日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公司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姚桥新区和兴街1号8栋 联系电话:0835-2628361
2020年2月24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0〕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将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为主线,加快构建政策制度体系,建立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强化监测、信息化、科研、标准、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2022年12月21日,中山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了3位专家对康景路下穿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并形成了《康景路下穿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并通过专家复核。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要求,受中山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康景路下穿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进行公示。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附件1 康景路下穿隧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圳市开云app下载手机版(中国)有限公司编制红山中学高中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2年8月22日至9月16日(为20个工作日) 附件1:红山中学高中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红山中学高中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下载:(红山中学高中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文件)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主持召开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工业园综合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得出如下验收结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工业园综合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南京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江北新区2018G04地块项目(B地块)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11月25日,南京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江苏南京主持召开了南京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江北新区2018G04地块项目(B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