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刘家峡库区良好水体水源保护项目于2021年4月12日由临夏州发改委批复,州人民政府批复临夏州惠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现将黄河刘家峡库区良好水体水源保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6月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方案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临夏州水务局反映情况,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督促临夏州惠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