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现将《海口响水湾度假公寓项目(北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口响水湾度假公寓项目(北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3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