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区
我国《地下水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地方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根据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编制本级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 二、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1月11日下午,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后,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表彰暨履职经验交流大会召开。会上表彰了16件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其中包括丽水代表团胡虹芳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呵护地下“生命之源”的建议》。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协同防治等一系列举措
为切实加强采石(砂)、取土砖厂、金属矿山的审批管理,指导规范限额有序地采石取土及加工,遏制乱采乱挖等破坏林地的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平江建设,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起草规划: 一、制定的必要性。 采石取土有序规范,优势资源开采总量有效调控,不断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改善开采区环境,提高历史遗留开采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率,确保开采区域土地复垦率不断提高
继去年颁布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起实施后,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迎来首次大规模修订。 本月,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月底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环保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共九章143条,包括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防治的措施、重要功能水体保护、水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主要部分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9日讯 (记者 马欣) 五矿稀土(000831)(000831.SZ)8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2020年度向2名关联人陇川云龙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日常采购金额1亿元、2亿元,同时拟减少2020年度向另一关联人五矿稀土(腾冲)有限公司日常采购金额1亿元。调增后,五矿稀土2020年向三家关联人采购金额预计为6亿元,截至7月31日,与三家关联人已发生关联交易额累计达2.14亿元。 2019年,五矿稀土关联交易总额为5.24亿元
继去年颁布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起实施后,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迎来首次大规模修订。 本月,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月底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环保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共九章143条,包括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防治的措施、重要功能水体保护、水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主要部分
其中花岗石远景储量达5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街头、洪凝等乡镇。其中,街头镇的花岗石采矿点达216处,年产成品荒料6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企业870多家,配套企业5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2家,从业人员3.5万人,加工设备3000多台(套),年加工板材3000万平方米。2008年,该镇石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利税6亿元,成为名符其实的“花岗石之乡”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控制,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与污染防治,增强地下水应急储备能力,提升地下水监控管理水平,实现地下水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地下水节约高效利用、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加强地下水监测计量等
继去年颁布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起实施后,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迎来首次大规模修订。 本月,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月底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环保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共九章143条,包括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防治的措施、重要功能水体保护、水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主要部分
继去年颁布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起实施后,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迎来首次大规模修订。 本月,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月底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环保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共九章143条,包括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防治的措施、重要功能水体保护、水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