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000
原告:甘肃天马机械有限公司
原告:甘肃天马机械有限公司,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1421号,注册号:620100200063352(1-1),联系电话:13993123256。 法定代表人:李智浩,系公司经理。 被告:刘安安,男,汉族,1983年1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412726198301018410,住河南省郸城县城关镇北环西路工商局,联系电话:15990538168
原告:甘肃天马机械有限公司,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1421号,注册号:620100200063352(1-1),联系电话:13993123256。 法定代表人:李智浩,系公司经理。 被告:刘安安,男,汉族,1983年1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412726198301018410,住河南省郸城县城关镇北环西路工商局,联系电话:1599053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