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
2010年12月8日,无锡江阴市工商局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案,案值在5000万元以上。 2010年10月31日,扬州维扬工商分局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铁三角耳机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2010年12月21日,扬州江都市工商局查处一起生产假冒“红双喜”乒乓球和球拍案,货值近18万元
2010年8月3日下午,运城市盐湖工商分局接到一受害人举报,称其被一传销团伙诱骗到运城军营路一居民家中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余天,其间遭受了殴打、虐待,直至被迫交纳8400元钱后,才获得人身自由。该举报人称尚有10余名受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请求工商部门予以解救,彻底捣毁该传销窝点。 不要迷途才知返,保持清晰的思路和清醒的价值观,尤为重要! 8月5日14时整,盐湖工商分局共出动20名执法人员,会同盐湖公安分局经侦队,“110”机动队干警,兵分三路,对该团伙位于运城市军营路、圣惠北路、货场西路的3个传销窝点同时进行了捣毁
3月13日,珠海市消委会,珠海市工商局举行"3.15诚信 **暨诚信单位授匾仪式"华润万家珠海公司被授予“2003年度诚信单位”称号。此次评选是由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主要考察市内生产、服务性行业中的诚信、守法经营情况,由各属地工商分局选送参评
2009年度,淄川工商分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工商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0月1日起,在本市居住房屋租赁活动中,当事人均可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参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行制定合同文本;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同时停止使用。 二、房屋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8号)的施行,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好《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包括现场检查权;询问调查权;要求限期提供证明文件;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和责令暂停发布权在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职权。同时,新《广告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广告监管职责也给予了强化,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本报讯(京报集团记者 肖丹)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东城工商分局13日举办了“北京市东城区广告从业单位新《广告法》知识竞赛”。北京晚报、北京晨报、中国青年报、当当网、千龙网、北京公交广告有限公司、《时尚芭莎》杂志等12家广告从业单位参加
3月15日,华润万家遍布全国的数百家门店都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活动,即有商品知识的宣传,又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更有各种文艺演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了一个有收获的节日。 在广州,荔湾店在荔湾广场与荔湾区工商局、荔湾区消委会联合举行隆重的公益活动。设立了工商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咨询点,还举行“3.15诚信、**先锋行动日”的大型舞台表演
每日汇总60多家批发市场,上百种蔬菜最新价格行情,数据准确、及时、全面。欢迎各界人士使用! 市场简介:石门市场成立于1994年,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并以当地地名命名,最初隶属于顺义县工商分局,1999年7月划归顺义区市场经营管理中心,2000年底,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顺鑫石门市场,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北京市唯一由上市公司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通过石门人不懈的努力奋斗,石门市场稳步成长,15年中,市场充分发挥农产品集散、引导生产、富裕农民、食品关卡、稳定物价、创造就业、服务市民等功能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2年被市商委确定为“重点扶持的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防伪标签是消费者区别真假商品的重要依据。可你知道吗?防伪标签也有“李鬼”。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工商分局接到投诉,消费者王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羽博”牌移动电源,可在使用中却发现该产品的实际容量与说明上不符,仅有标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