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稳步推进华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近期华宁县文化馆完成了玉溪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云南省201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