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山东上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放假通知安排,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情况,公司元旦放假安排如下: 2017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共计3天假期;2018年1月2日,周二正常上班。 放假注意事项: 1.放假前:请各部门人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措施,并互相监督实施情况,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2.假期期间: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的同事,注意财产及个人安全。按时返回上班,如遇非人为原因无法按时返回,请及时向领导告假! 山东上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后祝全体员工、广大客户元旦快乐!
5月28日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由于今年农历闰5月,不少市民对是否要有两个“端午节”、吃两回粽子、放两次假产生疑问。民俗专家表示,尽管今年是农历闰五月,但“端午节” 只有一个
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余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平台全面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国家综治“九+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2015)标准设计开发。 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技术,充分整合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资源,建成集“人、地、物、情、事、组织”管理要素于一体的综合型信息化平台。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网格数据库、建筑数据库、两新组织数据库、人口居民信息基础数据库、特殊人群数据库、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数据库、部件数据库等,共享底层基础数据信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要求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2022年10月9日上午,我院召开第三季度科研部门工作例会。 会上,两位副院长带头再次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精神。各部门负责同志交流了第三季度各部门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现就201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安排公告如下: 一、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1日、2日、3日连续3个休假日,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天即2013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二、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9日、10日、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连续7个休假日,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7天即2013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4日、5日、6日连续3个休假日,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天即2013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现将《延津县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县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为抓手,着力强机制、促规范、建队伍、提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人员调整和变动情况,抓紧研究确定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组成,配齐应急力量,实现专人专(兼)职负责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先期组织、协调、处置的应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