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
据东莞时间网2013年11月25日讯 《东莞市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方案》明确,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港澳台及国外资金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方案》指出,我市将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同时提高我市污水处理能力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对照检查省一流学科建设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2号)(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并将学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项目(2017 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结果,针对失分项和相应问题一一对照逐项分析,全面梳理检查,整理问题清单,提出学科建设整改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确保整体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请各学科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报《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失分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附件2)、《省一流学科建设完成率未达80%的产出类项目情况分析及整改措施》(附件3),于1月17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报送学科办邮箱qduxkb@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附件1:《关于对照检查省一流学科建设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2号) 附件2:《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失分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附件3:《省一流学科建设完成率未达80%的产出类项目情况分析及整改措施》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项目申报。 二、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 (一)企业申报流程(10月14日-10月22日): 1、系统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
我省持续优化PPP模式发展环境,2022年新增入库PPP项目11个,总投资186.6亿元,较上年增加142.1亿元。这是海南日报记者1月2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PPP模式的本质特征是利用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等财政杠杆力量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
本报讯(记者任志霞)10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发展,山西财政拿出1亿元资金鼓励各市出台政策、统筹资金,全面开展汽车促销活动。 据介绍,本次省级财政补贴仅用于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各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对购置5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不含)汽车的核补资金。 各市统筹资金对在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5万元(含)以上非营运新车(含非营运皮卡)、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满足企业申报需求,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广州文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21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本文摘要:近年来,全国各省市全面铺开“老旧小区革新”事情,楼面翻新、管网革新、线缆整改、园林绿化等事情的实施,让老旧小区也徐徐“洋气”了起来。2018年,加装电梯首次写入《政府事情陈诉》,陈诉提到: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革新,完善配套设施,勉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 2019年 ,《政府事情陈诉》提到:“勉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酿成了支持加装电梯
5月9日下午,市财政局召开2013年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市人大预算工委、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监察局和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市局相关处室、市财政监督局、部分行业协会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国家调整口罩等医用物资扩能专项实施期限和补助政策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73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荣财建〔2020〕48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企业财政资金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财审〔2020〕36号)文件精神,经前期企业申报,我委审核、党委会研究,现将我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3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汪敏,61471469;刘卜宇,61471495,13883485124。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14号),参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07]39号和鲁人〔2016〕43号关于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和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对象是: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