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食品相关废止法规: 九、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2011年1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2号公布) 十、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禽屠宰管理办法(2011年1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公布) 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11年1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措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确保自治区政府规章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保持一致,维护法制统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687号)【2017-10-07实施】 ·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苏农规〔2017〕5号)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津市场监管规〔2017〕15号)
主营业务 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各类办公用品的批发与零售、化妆品及洗涤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脑耗材及各类办公耗材的批发与零售、烟的零售酒、副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家具、金银首饰、钟表、工艺的销售、各类劳保用品的批发与零售、加工业、儿童游艺、场地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代理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家电维修。互联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工电料、灯具及饰品、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健身器材、照相器材、音响设备、酒店用品、厨房用品、电子产品、水产品、粮油制品、土特产、饮料、保健用品、日用农副产品的销售及批发;I类、II类医疗器材的销售;家用、商用电器、通信产品的批发及零售;电器安装及维修;停车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设备、场地、房屋租赁及维修服务;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仓储;移动代办业务
随着2020年光伏政策靴子完美落地,新一轮的装机热潮已经开启,各大光伏企业也陆续传出扩产、签单、上市等好消息,让光伏人信心倍增。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支持光伏行业发展。 由此,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于近日发布的光伏政策,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