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
2019年8月15日,中国工业互联网标识大会在武汉市黄陂区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鲁春丛出席会议并作《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主题演讲。 鲁春丛表示,在政产学研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生态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但总体来看,我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仍处于建设起步期、应用推广期和生态培育期
聚焦|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动态(2020年5月3日) 今年5月3日0-24时,全市新增诊断病案0例,新增住院病案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 截止今年5月3日24时,全市总计汇报诊断病案50333例。在其中(大疫情网按现家庭住址统计分析):芙蓉区6563例、江汉区5242例、硚口区6854例、汉阳4691例、江岸区7551例、青山区2804例、武汉市洪山区4718例、东西湖2471例、蔡甸区1424例、江夏区860例、武汉黄陂区2117例、武汉新洲1071例、武汉开发区1088例、东湖开发区2173例、东湖风景区483例、异地223例
随着消费品内需市场的持续发展,传统百货企业大多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民营股份制百货企业崛起,以更加活跃的姿态开始连锁百货扩张。国内品牌百货商店扩大与品牌商的联营,并逐步与顶级品牌商扩展经销和授权代理业务,并开始出现类别化的自有品牌专业店。武汉市黄陂区代是一个以全国实体商家转型迈入互联网时代为主要经营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打破了区域的局限,带给商家不同地域、不同类别的大量客户,以及无限的商机和发展空间
本文摘要:昨日,武汉通过《武汉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5年工作要点》,月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该市将分类具体方法前进农业移往人口市民化,加快引入高素质年长人口,遏止城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去年,武汉市顺利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试点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我在网上办理失业金申请手续,从9月搞到现在,系统先是提醒错误提示,今天(10月8号)又提示“该地区尚未开通舍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我想知道网上能否申请改项业务,怎样操作?我最后参保地在黄陂区。 尊敬的易女士 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10月9日15.40分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反馈办理情况。 经核实,您的失业保险申报资料2022年10月8日已由江岸区转至黄陂,目前前台已经在做失业新增,11月可以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公司顺利开展“黄陂区商业用气场所第三方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近日,北京大方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顺利开展“黄陂区商业用气场所第三方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该项目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要求,对黄陂区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气场所进行隐患排查。 黄陂区共有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气场所2300余家,为顺利、高效地完成工作内容,大方安科派出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近10名,加班加点,历时15个工作日,查出问题或隐患数千项。 黄陂区燃管办、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全程陪同、全力配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武汉黄陂开展3·15法制宣传 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为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增强消费者依法**意识,在2023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武汉市黄陂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区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部门,以“坚决打假**、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通过联合普法、送法进校、颁证宣誓等宣传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 在黄陂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的3・15活动现场,区烟草专卖局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摆放真假烟和宣传栏等形式,多维度向消费者传授真假烟辨识技巧,解答常见涉烟问题,介绍常见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和真假卷烟鉴别能力。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教育局在区职业教育高中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非国标电子烟专题宣传
新华社武汉2月5日电(记者 徐海波)记者5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原则同意武汉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未来,武汉将有一批集体租赁住房投入市场运营。 依据方案,武汉将在东湖高新区、江夏区、黄陂区、蔡甸区四个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3月6日,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武汉都市圈环线北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在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道正式揭牌。 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作为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的项目法人,承担该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和运营经营管理职能
《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也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承担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其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