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30334700
一、依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106年8月17日北市师辅字第106
一、依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106年8月17日北市师辅字第10630334700号函办理。 (一)主题:目睹家暴儿童辨识与辅导。 (二)办理日期:106年12月13日上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计3小时
一、依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106年8月17日北市师辅字第10630334700号函办理。 (一)主题:目睹家暴儿童辨识与辅导。 (二)办理日期:106年12月13日上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计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