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部
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安徽省(自治区)交通厅,天津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对外开放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外开放港口码头经营人,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的要求,为规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的评审和保安计划的审查工作,我部制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见附件1),并建立了“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名单见附件2),自即日起实施,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solas公约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组(以下简称部工作组)负责全国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审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以下简称《保安计划》)的审查工作
DoNews12月9日消息(田小梦)从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获悉,据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统计,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共有29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环比增加4家;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501.0万本、车辆运输证206.4万本,环比分别增长2.5%、1.7%。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11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5.08亿单,环比下降11.4%。 在订单量前10名的网约车平台中,订单合规率最高的是如祺出行,最低的是花小猪出行
·国家邮政局关于确定第四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2022.12.28] ·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教育快递技能大赛决赛结果公示[2022.12.28] ·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教育快递技能大赛预赛成绩公示[2022.11.0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名单的通知[2022.11.02] ·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教育快递技能大赛参赛院校名单(预赛)[2022.10.08] ·关于持续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的通知[2022.09.14]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教育快递技能大赛的通知[2022.08.16] ·关于征集2022年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教育快递技能大赛承办院校的通知[2022.07.19]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 “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2022.07.04]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布第六届全国“互联网+” 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2022.06.04] 根据《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和管理办法》,国家邮政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经院校申报、省级邮政管理局审核推荐和国家邮政局评审、公示等,确定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技师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共9所院校为第四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院校)。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和基地院校所在省邮政管理局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明日“头七” 将在沉船打捞现场举行悼念活动】人民日报记者刘志强消息,据交通运输部负责人介绍,按照我国传统习俗,6月7日为遇难人员“头七”祭奠日,在沉船打捞现场将举行悼念活动,以人员默哀、船舶鸣笛的形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 今天下午4点半,救援前方指挥部举行第13次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进入善后阶段,将加强遗体保护与处理工作,主要目的是使逝者安息生者慰藉。随着搜救工作进行到尾声,家属有到江边吊唁寄托哀思的愿望,将采取组织形式有序开展得以满足
2021年03月17日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同时废止
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昨天上午,第五届世界大城市交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60位交通领域国际*学者齐聚北京,为特大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出谋划策。本次论坛主题是“城市群协同发展背景下交通体系创新发展”。记者从论坛上获悉,京津冀三地区域间高速断头路已经全部打通,北京将继续推进市郊铁路建设
重庆市亚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凭借着强大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更加重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从业务受理、制定方案、安排调度、业务交付等各个环节,我们都确保热情、周到、缜密、一丝不苟。开创全新的现代大件物流系统,为社会和客户作出亚捷人的贡献。 公司分为大件运输部、国际部、国内部及操作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与温室气体等多领域减排要求,将减污和降碳的目标有机衔接。坚持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的工作原则,在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等6个主要方面提出重要任务举措
11月3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统一部署,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明年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实现。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将在今年底基本取消
2022年7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57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6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六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57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6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六批)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