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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保统一制度座谈会
9月18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保统一制度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群众代表以及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定点医药机构、媒体单位、市医保局法律顾问等各界代表人士参加,听取意见建议。党组书记叶伟达主持座谈会。 会上,俞红平局长介绍了全市医保统一制度的基本情况和起草过程,以及统一制度涉及的的重点调整内容
为做好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为做好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障职工生育保障的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包括面临应对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后女职工的生育保障需要, 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浙江省出台了《方案》,确保我省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十三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 2.《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05〕17号) 4.《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 我省《方案》按照 “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并明确了“五统一、两确保”的政策措施。 “五统一”:一是统一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