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者
未满十八岁之儿童及少年,且未接受公费收容安置
未满十八岁之儿童及少年,且未接受公费收容安置,其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生活陷困,并经社工员家庭访视评估者: 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失业、经判刑确定入狱、罹患重大伤病、精神疾病或药酒瘾戒治,致生活陷于困境。 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失踪,他方无力维持家庭生活。 父母一方因不堪家庭暴力或有其他因素出走,致生活陷于困境
本会自2005年首度办理2至3个月期程之“友好国家医事人员来
本会自2005年首度办理2至3个月期程之“友好国家医事人员来台临床训练计划”,迄今已完成298人次,除与数十所医疗院所合作,共同研拟丰富研习课程,彰显我卫生医疗之强项外,并使友邦进修人员返国后发挥种子效应,深获我友邦各界之好评。为求本计划持续精进,训练期间亦由本会同仁前往各医院访查学员研习状况,并进行代训医院及学员之满意度调查,搜集相关建议,俾利本计划臻善之参考。 本会、合作单位(负责训练期间之讲师及住宿等经费,惟合作单位之投入并未纳入本计划“核准金额”中) 103年度至12月底之执行进度如下: 本年度业完成伯利兹、基里巴斯、马拉维、马绍尔、图瓦卢、索罗门、诺鲁、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布基纳法索及斯威士兰等国共计37名学员在台训练;另,本会于本年6月间派员赴斐济完成友好国家医事人员训练计划斐济学员返国后成果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