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
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本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制订《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以下简称《目录细则》),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
日前,徐州市质监局转发了江苏省质监局组织、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法的“江苏省名牌产品证书”。这是对我公司“四方牌”锅炉产品质量的再次肯定,对产品品牌的新一期褒扬。 去年5月,江苏省质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江苏名牌,促进“三个转变”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国发〔2012〕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和《江苏名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工作
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提升新三板市场活力和挂牌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的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今年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URL]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单位,必须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和[URL]的会员,并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二、请参评企业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及电子材料报[URL]审核,先由市建协盖章并出具推荐函,进行网上申报
北京,2016年12月07日—— 日前,青云QingCloud通过工信部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认证,成为首批试点单位。该标准是基于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的云计算服务能力测评和认证服务,旨在测试评估云服务提供商在人员、资源、流程和技术方面的能力等级。QingCloud凭借全面、优质的云计算服务能力,获得公有云增强级和私有云增强级两项认证
一、本规范的执法主体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规范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本规范适用于对《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的监督执法活动。 二、制订本规范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邯郸市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答:《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2014年7月29日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
・益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8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9%。其中,新材料产业38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5%;生物产业25个,占13.5%;节能环保产业33个,占17.8%。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12个,比2013年末增长43.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0.5%,比2013年提高1.9个百分点
各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 ,我们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 ,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F送你们征求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邮编:100835
建筑企业直接申请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需要业绩! 2022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专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3〕23号)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23〕5号)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23〕6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剑川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国函〔2023〕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