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已经公布。 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新增设考点城市23个,取消原考点城市2个,共设考点172个城市。增设的23个考点城市分别是:安徽省宿州市、甘肃省酒泉市、广西兰州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和钦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和佳木斯市、湖北省荆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邵阳市和永州市、江西省吉安市和抚州市、山东省日照市、山西省运城市、晋中市和长治市、陕西省安康市、浙江省衢州市、河北省廊坊市、广东省梅州市、肇庆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十分牵挂。***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热情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关注陕西省上半年住宅均价每平方米7785元【消息】 昨日(8月2日)来自陕西省统计局消息,今年上半年,陕西省房地产市场在新开工项目的拉动下投资增长回升,施工和新开工速度加快;商品房销售触底回升,待售面积量速齐降,去化周期明显缩短,土地购置面积增长减缓,到位资金总体趋好。 一季度以来,全省房地产完成投资呈持续增长趋势,由于原有项目加快开发速度,加之新开项目增多,6月新入库项目83个,投资增加了160.38亿元,占全省6月增加投资的27.5%,拉动效果明显。统计显示,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1513.87亿元,增长11.1%,增速比一季度提高8.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4个百分点
截至2月13日10时,陕西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53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4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9例(42例治愈出院),其中输入性病例115例,密切接触者100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4例
安康机场有限公司隶属于西部机场集团,陕西省内支线机场之一,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距离市中心9公里。机场跑道标高262米,飞行区等级为3C跑道长1600米宽30米停机坪面积9600平方米侯机楼和航管楼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经营民用航空客货运输和飞播造林等通用航空业务。...[全文] 安康机场始建于1938年,1945年扩建一次,1960年重修并组建民航安康站,1964年正式开通安康—西安航线,1986年因适航机型淘汰停航
1995年~2001年就读于陕西省安康市莲花小学; 2001年~2004年就读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民中学; 2004年~2007年就读于陕西省安康市第四中学; 2007年至今就读于陕西省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本人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于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会计系,财务管理专业。光阴荏荏,短短四年的大学生活
1999年3月 创办安康市振兴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振兴”名称正式诞生。 2005年8月 兼并市国有企业安康市药材公司,成立安康市秦巴药材有限公司。 2006年4月 兼并区国有企业安康市糖业烟酒公司,成立安康市秦巴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安康市核桃产业发展协会成立于2017年9月,是经安康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并注册登记的协会组织。协会的成立将在政府、市场和行业间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免费为广大会员和全市从事核桃产业的林农提**、供、销等服务。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内外交流合作,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全市核桃产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带动该项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
经研究,成立安康市海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许伯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鑫、杨居寿、史晓利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杰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制定印发了《水路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重点在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两个领域内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水霸、砂霸等违法行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黑后台”,积极配合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1)、缴存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登录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审批表》; (2)、将第一项表格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单位法人在《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营业执照(或注册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无误后为该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开户手续; (3)、单位携经核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或电子档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办理缴存手续; 按照安政{2009}35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首次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从2009年元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提高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最高不超过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