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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委开展了第十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和有农业的区推荐、市农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有14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条件。 现将14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