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倾向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畅通师生反映师德师风问题的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师德师风方面的不良倾向和问题,根据***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工字〔2015〕46号)等文件,经研究,由校团委集中受理师生关于师德师风问题的投诉,现将受理师德师风问题投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