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2019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及相关规定,联合采购办公室已于2019年9月30日确定了中选药品的结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2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赣医保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执行中选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于2019年12月20日零时起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江西中选结果(附件1)。采购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